來自張軍的講述:愛情不是交易,不能打著愛情的名義獅子大開口索要高額彩禮。
我和女朋友談了三年戀愛,眼看著臨門一腳,就能從此相守一輩子。
可女友媽媽的一個要求,卻把我們的愛情,給打回了原形。
爸媽第一次去女朋友家提親,女友媽媽說,一歲一萬,女友30歲,要30萬彩禮。
面對這樣的獅子大開口,爸媽並沒有動怒,也四兩撥千斤提了要求:30萬沒問題,先生個兒子再說。
02
和女友談了三年戀愛後,我們的感情早已很牢固,急切渴望著走進婚姻的殿堂。
去之前,女友說她爸媽很好說話,通情達理,不會故意刁難人。
我信以為真了,問清楚了叔叔阿姨的喜好,就採購了差不多5000塊錢的禮物。
去到女朋友家,她爸媽果然很熱情,尤其看到我手上提著的禮物,更是眉開眼笑。
雙方父母落座後,寒暄了幾句,我爸媽就開門見山地提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