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8
可當我回家幫爸爸收拾衣服,準備帶去醫院時,卻無意中卻看到了父母立下了一份遺囑。
遺囑上寫著夫妻共同財產全都歸兒子所有,女兒沒有資格繼承父母遺產。
看到這一份遺囑,我的心都在滴血。被傷了一次又一次的心,終於四分五裂了。
我哭著質問父母為什麼如此偏心?父母卻慌亂解釋,說你爸當時病重,立下這份遺囑,也只是防備不時之需。你別多想,上次拆遷一事,我們真的考慮不周,虧待了你,以後一定會好好補償你。
但媽媽的解釋,我卻半點不相信。看著弟弟遞過來的繳費單,我轉身離開了醫院,誰繼承了家產誰就養老吧。
之後,媽媽弟弟接力一般,輪番多次給我打電話,催我去醫院交平攤的8萬塊錢。
我放話,讓我交錢可以,先平分了老家自建房的拆遷款和拆遷房,再修改遺囑,否則我分文不給。
父母罵我不孝,弟弟弟媳罵我冷血無情,可我卻不得不為自己考慮。
大家說,我還有義務出這平攤的8萬塊錢醫藥費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