還是要,找一個能接受的。
可能說,找一個自己非常喜歡,條件也不錯的人,那的確不容易。
但是,也還是不能找一個完全不喜歡,都沒有辦法接受對方和自己親近的人。
剛開始就那麼的無法接受,後來隨著感情越來越淡,越來越發現對方不過如此,對方對你也越來越不好,你更是會覺得很反感。
你的這份反感,對方往往也可以感受得到,那更會讓你們陷入一個惡性循環。
記住,可以不是很喜歡,至少要是生理上並不排斥對方,能夠接受對方來到自己的安全範圍之內,可以和對方同住在一個屋檐之下,甚至是睡在一張床。
找對象,和一個人結婚,物質確實很重要,那是生存的保障,但是有感情同樣也很要緊,還是要覺得欣賞,比較認可,心甘情願和對方一起去度過以後的日子。
對方的意願要考慮,你的意願同樣要遵從,不能忽視,不當回事。
好的婚姻,始終要是兩個人都情願,兩個人都喜歡,有那種想要親近的衝動。或許也有權衡,但是卻也同樣有著一些感性的成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