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大老二的意見出奇一致,要房。
兄弟倆的理由很簡單,爸媽,你們總歸是要有個住處的,要錢咱們不還得花時間去找房、買房?
再說了,房子可比賠償款值錢多了。
女兒的意見不同,我覺得還是要賠償款好,你們要那麼多房子幹什麼?
手裡有點錢,想幹什麼幹什麼,買個房子又不麻煩。
其實兄妹們各自都有自己的算盤,兒子尋思要錢的話,這錢不定能怎麼分,
如果要房,好好給老人做工作,直接登記到兒子名下財產,不就等於直接分了?
女兒心裡也跟明鏡似的,兩套房兄妹三人怎麼分?
自己是一個女兒家,肯定沒份,要錢能分走的可能性更大。
吳大爺沒什麼心眼,也沒多想,權衡來權衡去,覺得還是要房子更踏實。
人都有這種心理,總歸是要有個住處才安心。
倆兒子一聽父母的決定,心裡樂開花目的達到一半了,還有更重要的一件事兒,哥倆私下早商量好了,一同找到吳大爺爸媽,完全從你們的角度,你們看看這麼處理行不行?
兩套房子補償的時候最好的辦法就是登記在我倆名下,一人一套。
你們別多想,聽我們解釋一下,一個是費錢,這麼說如果今後這個房子過戶大幾萬、十幾萬總是要花的,這些錢咱干點什麼不好?
第二個還是錢的事兒,你想呀,兩套房你們也就住一套,另外一套怎麼辦?
咱們租出去一個月還能幾千塊錢呢。
問題是出租也得產權人操辦,你們年紀大了,又不懂行情,被騙了吃虧了怎麼辦?
寫我倆名字,一套你們住著,另一套我們幫著租出去,你們什麼都不用管,租金全交給你們,心裡多踏實。
吳大爺一聽省錢還能賺錢,又不操心,打心眼裡感激倆兒子的孝心。
看著父親有點心動,老大趕緊趁機補了一句,爸媽,像我和我弟這樣不爭不搶窮,為你們考慮的人家少。
至於我妹妹那邊,他不是還有我妹夫家嗎?
說真,到他有困難的時候,我們這當哥哥的能不管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