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的丈夫毛振平當時已經傾向於重新過回正常的生活了,五年的時間讓他逐漸走出了陰霾。
雖然他也心疼自己的兒子,也想再次找到兒子,但是這非常難。
而他還有半輩子的時間,他覺得自己不能把一生的時間全部都用來找兒子。
但是李靜芝不一樣。
李靜芝覺得孩子丟失了就是他們的問題,他們必須想辦法找回兒子。
這是李靜芝和毛振平之間最大的分歧,也是這個分歧讓他們的婚姻關係最終結束了。
在兩個人失婚以後,李靜芝並不像丈夫一樣回歸生活。
他當時向上天發誓,這輩子不管怎麼都要找到自己的兒子。
畢竟兒子是從她身上掉下來的肉,就算是毛振平也不想找兒子了,她也必須得找到。
這是一個母親對自己兒子最深刻的愛。
二、尋遍半個中國對於當時的李靜芝來說,她沒有其他更好的能夠尋找到兒子的辦法。
他能做的,就只能是用自己的腳一步一步的走遍全中國。
然後自己一邊打零工,一邊掙錢列印傳單四處發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