蘇武曾說過:「結髮為夫妻,恩愛兩不疑」。
夫妻相處雖然需要坦誠相待,但有些隱私,終究是不能訴於人前的。
又或者說,正因為夫妻彼此太過了解,所以才需要懂得保持距離、相互尊重,知道什麼時候該開口,什麼時候該沉默。
或許正因為關係太過親密,所以夫妻才更容易守不住自己心底的秘密,覺得既然已經步入婚姻,那就應該敞開心扉,把知道的事情都說出來。
卻不知,有些「隱私」說出來以後,反而會加深夫妻之間的矛盾。婚姻中,夫妻感情即使再好,永遠都不要向對方透露這4個「秘密」
01
過往情史
雖說伴侶之間坦誠相待為好,可前任這東西,誰提誰心塞,過往情史也不宜說太多、太具體。
說多了,對方難免心生疑慮:你是不是還沒忘記上一段感情?還沒放下前任?
說具體了,對方不由產生比較之心,暗地裡和前任「較著勁」呢,很有可能為日後的爭吵埋「雷」。
有句話說得好:最好的前任,應該毫無存在感,從你的世界徹底消失。
是啊,有些事只適合收藏,有些人只適合懷念。過去的就讓它過去吧,千萬別讓過去的人和事,打擾了當下的生活。